装机高增背后,利用率仍是“硬约束”
截至2024年底,全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已突破70GW,同比增长超过一倍。但另一组数据同样值得关注:中电联调研显示,部分省份独立储能电站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不足500小时,远低于设计预期。装机规模与调用效率之间的落差,把“谁来买单、如何分利”的问题推到了台前。
共享储能被视为破解这一矛盾的关键路径。其核心逻辑并不复杂——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储能电站,不再绑定单一电源或用户,而是通过容量租赁、峰谷套利、辅助服务补偿等多元渠道获取收益。简单说,就是把储能资产从“独建自用”变成“共享分利”。
三条收益线撑起商业模式
从目前落地项目看,共享储能的收益结构大致由三部分构成。
第一是容量租赁。新能源场站为满足并网配储要求,不再自建储能,而是向共享储能电站租赁容量。以山东、湖南等地为例,租赁费用通常在每年每千瓦200元至350元区间,一个100MW/200MWh的项目,仅租赁收入一项年入可达2000万元以上。
第二是电力市场套利。共享储能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现货市场,在低谷时段充电、高峰时段放电赚取价差。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为例,2023年部分时段峰谷价差超过0.6元/千瓦时,为储能套利留出了可观空间。
第三是辅助服务补偿。调峰、调频等服务按效果获得补偿,虽然单次收益有限,但胜在频次稳定,构成收益“压舱石”。
“共享”不是万能药,关键在规则设计
模式清晰,落地却并不轻松。多位业内人士指出,共享储能面临三重考验:一是租赁市场供需错配,新能源配储需求集中在年底抢装期,而储能电站需要全年稳定收入;二是现货市场价差受供需影响波动大,套利收益不确定性高;三是辅助服务补偿标准各地不一,跨省复制难度大。
更核心的问题在于,共享储能的“共享”本质是多方利益协调。谁优先调用、收益如何分配、容量租赁与现货套利是否冲突,都需要在规则层面提前厘清。目前山东、青海、河南等地已出台专项政策,明确独立储能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结算机制,但全国统一的制度框架仍在完善中。
可以预见,共享储能不会取代所有自建配储场景,但在新能源集中区域和电力市场建设较快的省份,它正在成为更具经济性的选择。商业模式能否真正跑通,最终取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度——储能的价值,终究要在价格信号里被看见。
(风险提示:储能项目收益受电力市场政策、峰谷价差波动及调用频次影响,存在不确定性,投资需审慎评估。数据来源:中电联、国家能源局及公开市场信息。)